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
MENU CART {{currentCart.getItemCount()}}
The maximum number of items is 100, please adjust the quantity and purchase again

科舉也能作注?能中多少?

闈姓是利用科舉考試來進行的賭博,以闈場(科考場所)士子中式的姓,猜中多寡為輸贏,故稱闈姓,亦稱卜榜花。初時只以文武鄉試榜中小姓為賭,賭注不過百錢左右,後逐漸發展到開局收票。咸豐十年(1861),紳士們請准官廳開辦闈姓兩年,以其收入修復廣東貢院。以後闈姓便逐步發展為一種由官府批准,商人承餉開辦的正賭。賭博的範圍也由鄉試推廣至會試以及學政主持的歲考、科考。

闈姓賭博的具體辦法如下:在考試以前由票局訂出猜買條例,規定周、區、胡、馬、麥等百餘姓為「小姓」,猜買的人必須在其中選擇方為有效。其餘陳、李、黃、張、何等若干姓,應試人數較多,差不多每榜都有中者,稱為「大姓」,亦稱「限姓」,不許投買。

「小姓」與「限姓」均事先公佈,載明於票簿的前邊。於鄉試、歲考、科考之前,隨意在小姓中選擇20個姓投買為一票,票值分半元、一元、數元,以至十元若干等。買一元者,合足一元的一千票為一簿,推之數元、十元分簿的方法仿此。票局先發給收據,繼發給所買共一千的票簿一本,收據上面編有號碼,是作為中彩領獎的憑證。發榜之後,各以各簿(一千票)為單位進行查對,一簿之中,中姓最多者為頭彩,依次為二彩、三彩,三彩以下為負。而一簿之中若有得姓數目相同者,則又須進一步比較名額:如甲乙兩票同中十姓,甲票每姓中一人,計十個名額;乙票內有一姓中了兩人,合計共十一個名額,則乙票比甲票為多。

闈姓賭博的彩銀分配如下:以票值一元的一簿一千元為例,其中彩金佔60%,頭彩取五成300元,二彩200元,三彩100元。如果得姓名額只有此票獨多的為獨得,有幾個人中數完全一樣,則將彩銀平分。其餘40%,以200元充餉,200元為賭商開支。開支是包括各項廠費與衙役武弁官紳的私規,以及賭商本人的利潤。

《南闈放榜圖》

會試因應試人少,只取十餘名,因此每票選擇十姓,並不加限制,無論大姓小姓皆可投買,其投買與分彩的方法如鄉試。

在闈姓賭博中,賭徒常用一種名曰「圍彩」的方法,即一次投買數十百票,以十姓為基礎(稱為「過底」),只更動其餘十姓,反覆圍買,以為可以穩操勝券。事實上中彩的概率只有3%。每值試年,闈姓票賭,整體不下千數百萬元,官府刮一筆鉅餉,承商贏一筆鉅利。

闈姓的賭博特點是:利用科舉考試來進行,而古代的科舉是一件神聖的事情,故闈姓要比一般的賭博顯得鄭重高雅,能吸引各階層人士參加。闈姓開彩的依據是官方的金榜,在人們看來,承賭的廠方不易作弊。熟識試子情況的人,還可以作一些試探性的估計,不完全是盲目擲注。闈姓賭博由於具備上述的優點,故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發展起來,風靡整個舊廣東,成為官府籌餉的一個重要來源。

俗話說「無賭不騙」。表面看起來闈姓賭博不易作弊,但實際上作弊者依然有其方法:一是賄賂考官,錄取一些僻姓而又不當取的人(投買這種姓氏的人當然很少);二是收買考生,使應取者落第,不應取者反而高中,讓其他投買者落空,造成自己得彩的機會。闈姓輸贏僅在一二姓的得失,賭徒們如果選擇幾個稀姓無文名的考生,進行圍彩,便可以投機取巧了。以上的作弊方法被人們稱為「扛雞」「禁蟹」。

「扛雞」是提拔差的,雞本無力,扛之使得以長鳴。有一種專事冒名替考的槍手,他們十百成羣,隨從學政到各地考棚冒考。在考試之前,如打聽到有二三小姓而其人又無文名的,槍手們則聯合賭徒投買此姓。考試時,槍手混入考場替考生應試,不索報酬,若此姓得中,則考生得功名,投買者得賭彩,兩全其美。

「禁蟹」則是針對素有文名的士子而為的,人們估計他必中而爭買此姓,作弊者便多方設法行賄該考生,讓他臨時缺席,以使大多數投買者落空。若遇到金錢買不動的士子,則作弊者又設法買通胥吏,故意弄污他的試卷,使不得入選。如果這兩個詭計都不得逞,則買通閱卷的幕友,將其試卷壓下,使不得中,故謂之「禁蟹」,蟹固多足,禁之使不得伸。

闈姓賭博的猖獗嚴重影響了科舉考試的公正,科考作弊的案件頻頻揭發,最著名的有光緒十一年的葉大焯案件。廣東學政葉大焯按試惠州時,其幕友串通闈姓賭商舞弊,眾論喧囂,羣毀試院轅門,朝廷將其幕友數人杖流,葉本人被革職。雖然如此,但後任的學政們都不敢過於認真,否則便會遭到強大的賭商勢力排斥,在廣東站不住腳了。

閱讀推薦